建德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中考实验操作考查实施办法的通知
各镇乡(街道)教办,各初中、中心学校: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实行初中实验考查的通知》(浙教供〔2001〕391号)和《建德市教育局关于实行初中实验操作考查的通知》(建教普〔2003〕62号)精神,为切实加强实验教学,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现就2017年中考实验考查提出如下实施办法。
一、考查对象
2017年初中毕业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学生。
二、考查范围
教学大纲及教材规定的必须掌握的学生实验。2017年着重考查以下六个实验:
1.二氧化碳的制取和性质实验
2.稀盐酸的化学性质
3.用天平和量筒测固体的密度
4.测定小灯泡的额定电功率
5.永久装片的观察
6.洋葱临时装片的制作
三、考查形式及成绩评定
1.学生以组为单位抽签决定考查的实验项目,单人单桌,独立动手操作并完成实验报告。每人考查时间为15分钟。
2.成绩评定分为合格与不合格。主要评定依据为五项内容:(1)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;(2)实验操作规范;(3)实验结果正确;(4)实验报告完整;(5)实验习惯良好。以上五项中有三项及以上正确的,即评为合格。
四、考查组织与实施
1.考点与考场。考点设在各初中学校,根据学生人数分设1-3个考场,每个考场准备3个实验,每个实验考查6组学生。由主考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学生抽签与考查。
2.考查组织。(1)考前一天公布考查试卷(在教室内公开张贴),同时准备好实验器材与考场。(2)按学号顺序每6个学生为一组,考前15分钟由每组第一名学生抽签决定考查实验内容。(3)考前2分钟以组为单位进入考场,考查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。
3.监考。全市设新安江、梅城、寿昌、乾潭、三都、大同六个考区,由考区教育办公室统一组织各考点监考事宜。监考老师由本校选派,巡视人员由市实验考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。
五、考查时间
2016年12月30日,一天。
六、考查要求
1.加强领导,确保实验考查顺利进行。市教育局成立实验考查领导小组。组长:赖忠林。组员:张光荣、徐利翔、赖国法、傅定洲。
市实验考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考查组织、考查巡视、考前培训和考后成绩汇总统计等工作。学校要成立实验考查小组,确定主考一名,考务1~2名,监考教师若干名(每2个毕业班定1名监考教师)。
2.加强实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。严格依照上级有关实验考查的各项规范和要求进行。加强对用电和危险药品的管理。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查纪律,做到公平、公正。
3.领卷。领卷时间为12月28日下午2时,地点: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。
4.考查结束,各校填写好考查情况登记表和学生考查成绩表,学生考查成绩表在校内张贴公布并存档备查。
5.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查的学生,由学生申请、学校同意即可,其补考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。
附件:实验考查成绩汇总表
建德市教育局
2016年12月15日